射程177公裏堪比火箭炮,電磁炮為何就被“淘汰”了呢

 【話說軍世】在一戰、二戰等多次戰爭中,火炮作為重要的陸軍火力支援裝備,發揮著巨大的作用,即便是導彈化、無人計劃的今天,榴彈炮、迫擊炮等火炮依舊在陸軍等地麵作戰單位,有著很重要的地位,而火炮的下一代“電磁炮”也一直被人們寄予厚望,不過就目前來看,美軍已經要下馬這種還在研發階段的新型大炮了。

射程177公裏堪比火箭炮,電磁炮為何就被“淘汰”了呢

作為與傳統火藥化學能火炮完全不同的先進動能殺傷武器,電磁炮竹利用電磁技術為金屬炮彈加速產生動能的裝備,理論上,在彈丸的發射速度和最大射程上,都將會遠超現代火炮,美軍測試中的電磁軌道炮,不僅已經成功的將彈丸加速到了7倍音速,還有著大約110英裏(約177公裏)的射程。

在射程和速度帶來的威力上,電磁炮都很優秀,已經超過了大部分火箭炮的最大射程,美軍“海馬斯”火箭炮係統,發射GMLRS ER版本射程為150公裏,使用“陸軍戰術導彈係統”,采用300公裏的射程,可見電磁炮的火力優勢,一發炮彈的成本,還是應該要低於一發火箭彈或者導彈的。

但是,美國海軍已經砍掉了電磁軌道炮的相關研發費用預算,該項目實際麵臨下馬,那麼為何要取消電磁炮的研發呢?其實原因大約有以下幾點:

1、理論前景廣闊,實際海軍“用不上”

雖然電磁炮擁有非常遠的射程,但實際上對於它的主要研發“金主”美國海軍來說,屬於“華而不實”的裝備,這主要是因為在現代海軍的艦艇上,艦炮的作用已經明顯減弱,尤其是在導彈化的時代,艦炮的主要作用在於防空、打擊迫近的中小型艦艇,必要時刻的對陸火力支援等。

在這些任務範圍內,目前美國海軍的5寸炮(127毫米艦炮)火力足夠,而現代海戰中,電磁炮177公裏左右的射程,雖然遠超一戰二戰時代戰列艦的最大射程,看似十分有利,但是在導彈為主的海戰時代,早已不是早期幾十公裏射程的樣子,現代反艦導彈基本最大的攻擊範圍都在200-300公裏甚至更遠,部分擁有反艦能力的導彈可以達到上千公裏。

如果使用電磁炮對海打擊,就意味著最少要接近到該炮最大射程的邊緣才行,但這樣做實際已經使自己進入到對方反艦火力的射程之內,所以電磁炮在海戰中的用處不算大,而如果是對陸火力支援,看似射程和性價比都不錯,但是實際上與“朱姆沃爾特”級驅逐艦的先進艦炮係統一樣相對“雞肋”。

主要原因在於,美國海軍對陸火力支援,更多依賴的是海軍航空兵,對艦炮火力支援需求較少,航空母艦和兩棲艦上所搭載的戰鬥機和武裝直升機的作戰半徑更大,戰鬥機有著上千公裏的作戰範圍,火力打擊範圍更加寬泛,可以在目標空域較長時間逗留,對於點目標和麵目標的打擊方式也可以更加靈活,對於高風險地域,還有無人機可以用,這樣一來,電磁炮的實際定位就變得比較尷尬。

2、理論上的發射成本低,實際“玩不起”

現代火炮的一大優勢就是發射成本低,炮彈成本也比較便宜,便於大規模使用,在這一點上,電磁炮理論上也具有同樣特點,發射時隻需要消耗金屬彈丸和部分電能,成本並不高,但是就目前階段而言,電磁炮實際成本高達美軍都“玩不起”。

電磁炮由於發射方式和技術的原因,其炮管目前隻能支持發射20次左右,然後就需要更換炮管,這對於一門大炮來說,實在有些難以接受,即便是曾經戰列艦的大口徑艦炮,其身管壽命相對較短,一般也能達到200-300發之間,而現代普通陸軍火炮發射600發以後才需要更換炮管,相比較於炮彈,炮管的建造成本要高得多。

同樣是美國海軍的Mk45型127毫米艦炮,曾進行過2500發的發射試驗,中間隻因為故障停止射擊3次,無故障發射達862發,平時射速控製在每分鍾20發,如果換成電磁炮,一次發射試驗就意味著要更換炮管120次以上,一次一分鍾射擊,就需要更換一次炮管。

如此頻繁的更換,且不說是否會貽誤戰機,但就是炮管的成本,就已經承受不了了,這本身也與海軍裝備可靠性高、性能穩定等需求相反。

來自俊赫君的胡說:

整體而言,電磁炮雖然具有強大的理論性能,但是對於目前的美國海軍而言,定位和任務範圍都沒有明顯需求,相比較高超音速導彈這樣的戰略裝備,電磁炮的戰術優勢作用並不明顯,不得不將預算留給“更需要的項目”,甚至同樣是消耗電能的海軍裝備,激光炮在艦艇防空等任務範圍的作用,現階段都要明顯優於電磁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