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魔法打敗魔法?美國加州對得州“宣戰”,最高法院淪為黨爭工具

 前段時間,美國得克薩斯州開始實施“心跳法案”,隻要胎兒能夠被檢測出心跳,墮胎就是違法的,並鼓勵目擊者舉報涉嫌幫助墮胎的人,隻要情況屬實,重重有賞。這樣一來,全得州老百姓都成了執法者,再也不用擔心有人去偷偷墮胎了。

這下可惹怒了加利福尼亞州州長紐森,他放話稱,既然得州能這麼幹,加州也可以采用同樣的方法禁槍。咱就是說,紐森這是想用魔法打敗魔法啊。

作為民主黨和自由派的大本營,加州控槍之嚴在全美都是出了名的。幾個月前,一名聯邦法官提出異議,判定加州的禁槍令違憲,還把步槍和瑞士軍刀相提並論,現在暴力事件這麼多,沒有防身武器怎麼能行呢。

眼看著幾十年的禁槍成果就要毀於一旦,加州民主黨議員氣得不輕,立即上訴。美國的辦事效率大家都知道,沒個一年半載的下不來,在這個期間,禁止控槍的法令依然有效。

萬般無奈之下,紐森隻好亮出“底牌”,現在看來,想要保護本州法律不受幹涉的方法隻有一個,那就是尋求聯邦最高法院的保護。為此,我們不得不和得州損害婦女權益一樣,采取同樣的方法讓加州人民免受槍支的傷害。

紐森表示,他手下的人正在和加州法院交涉,試圖通過一項法律,加州所有公民都是執法者,隻要看到有人製槍賣槍,就可以提起訴訟,最高能得到一萬美元的賞金。

這下輪到保守派慌了,他們之前就想到,加州可能會抄得州的作業,實行控槍,沒想到這一天來得這麼快。於是,讚成持槍的“槍支政策聯盟”不甘落後,趕在加州之前向聯邦最高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禁止得州的反墮胎法。

槍支政策聯盟是這樣說的,千萬不能讓加州的陰謀得逞,如果最高法院通過禁槍法令後,其他藍州也會紛紛模仿,到時候就亂套了。

這下熱鬧了,保守派開始內訌了,為了禁止加州控槍,他們不惜以同意墮胎為代價。最有意思的是,得州也並非鐵板一塊。在此之前,得州西區地方法院通過判決,批準了針對反墮胎法的“臨時禁令”,除非得州再次上訴到最高法院推翻禁令,否則反墮胎法就無法執行。

從這個案子就可以看出,美國三權分立體係的漏洞。不同於我國,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隻有司法權,沒有立法權,負責製定法律的是國會。隻要國會通過一項法律,最高法院是無權廢除的,隻能宣布違憲來阻止法律執行。

得州議會就是鑽了這個空子。在此之前,執行反墮胎法的是警察,隻要你不認同執法結果,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阻止他們執行法律。但現在,執法人員變成了得州所有公民,沒有了具體的執法機構,總不能把大街上所有可能舉報你的人都告一遍吧,而且打官司的費用還得自己出。

理論上講,加州也可以利用這個漏洞,通過禁槍法律,但警察不是執法者,而是全州公民。這樣當然違憲,但聯邦政府沒辦法立馬阻止法律生效,加州就可以達到變相禁槍的目的。

歸根結底,還是美國製度的問題。要想徹底解決這個漏洞,隻能通過憲法修正案,賦予司法權和立法權同等的地位。然而,兩黨鬥爭已經到了不死不休的地步,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

美國建國之初,深陷內憂外患之中,當時最主要的任務是鎮壓內亂、抵禦外敵,這時就需要一個強有力的中央集權政府了。

在這個背景下,1787年,美國製憲會議通過了聯邦憲法。表麵上看,憲法規定了州政府和聯邦政府的權力是對等的;其實製憲的人還留了個小心眼,最高法院作為中間人,有權對州政府法律進行限製和指導,從而達到“聯邦至上”的目的。

這也是美國成立三權分立製度的初衷,即必須有一個部門擁有憲法的最終解釋權,這個事不能讓總統來幹,要不然就會導致他一個人大權獨攬,不好控製。國會由政黨控製,可能會為了獲得選票,隨意迎合國民喜好,濫用憲法。

所以,憲法的最終解釋權隻能掌握在法院手中。他們沒有錢袋子和槍杆子,也不受民意影響,能夠最大程度地保持公平公正。

近年來,兩黨鬥爭日益激烈,國會成為了博弈的主戰場,導致大多數本該由國會解決的問題,隻能依靠保持中立的最高法院判決。

問題是,最高法院真的保持中立嗎?

雖然最高法院的存在,是為了避免黨爭和民意的影響。然而,從長遠來看,他們依然能間接影響最高法院的判決。原因很簡單,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是由總統任命的,而總統又是人民選出來的。

由於大法官是終身製的,等到他去世或者退休的時候,在位的總統早就換人了,新任總統又會根據當下的實際情況,重新任命一位理念合拍的大法官,從而作出有利於總統所在黨派的判決。

美國各州的公務員,都來自當地民眾選舉,聯邦政府沒有直接的任免權,換句話說,聯邦政府無權幹涉各州內部事務

對於那些比較窮的州,聯邦政府還可以通過撥款來收買人心,迫使州政府妥協。顯然這一套不適用於加州和得州,說句政治不正確的話,這兩個州即使脫離脫離美國獨立,也能過得下去。

這時候,如果碰到有爭議性的案件,最高法院的傾向就很重要了,比如控槍、墮胎這種意識形態極端對立的議題。

得州的反墮胎法能夠通過,就是因為特朗普在任時,提拔了三位保守派大法官,使得最高法院保守派和自由派的大法官人數,完成了6:3的逆轉,最終以5:4的投票結果,拒絕了反“心跳法”的訴求,默認反墮胎法生效。

由此可見,最高法院也不能完全保持中立,不可避免地會成為兩黨鬥爭的利益抓手。不過,照目前的情況來看,保守派大法官擁有絕對優勢,加州的禁槍法案想要通過,肯定會經曆很多波折。

就算通過了,應該也很難執行。畢竟,遇到危險時,美國警察是靠不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