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殲-15上艦9年了!當年倉促上馬的“速成機”,未來有前景嗎?

 《軍武次位麵》作者: 我是大伊萬

昨天,是殲-15型艦載機在“遼寧”號航空母艦上成功著艦9周年,9年來,中國海軍航空兵艦載機部隊規模從小到大,從弱到強,已經先後在“遼寧”、“山東”兩艘航空母艦上整建製形成戰鬥力。那麼,對於中國海軍唯一一型艦載戰鬥機,殲-15型艦載機具備怎樣的性能特點,我們對於殲-15“飛鯊”艦載機的性能和任務,在未來又將抱有怎樣的期待呢?

殲-15目前的短板

先談一談殲-15型艦載機現有技術狀態的技術性能、承擔的戰術任務好了,其實從殲-15型艦載機的研發過程,再到殲-15的技術性能來看,咱們對殲-15的性能實在沒法過於高估。

中國專家赴烏克蘭參觀T-10K-3

研發伊始:解決有無,應急應戰

畢竟殲-15的研發初衷和研發目標,就是首先解決中國海軍固定翼艦載戰鬥機“從無到有”的問題,且由於“遼寧”號航空母艦改造、形成戰鬥力的節點要求非常急迫。因此,殲-15在研發過程中,部分采取了短平快的研發方式,也就是基於T-10K-3和T-10K-7原型機,首先拿出一個能用的艦載機的框架出來,部分能研仿的分係統直接研仿,能自用的分係統則直接沿用國產成熟係統,先確保飛機按照節點定型再說。

T-10K艦載機原型機

這種“速度服從於性能”、“速度優先”的研發思路,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殲-15型艦載機的性能“上限”,而部分機載分係統沿用國產成熟係統的做法,則決定了殲-15性能拓展的邊界。比如殲-15型艦載機的氣動設計、飛控係統等,采取了相當直接的“黑箱設計”,而機載航電、火控係統等,則直接沿用了空軍現有的殲-11B和殲轟-7A等機型的同類係統。

殲-15座艙視角

不過,即使如此,以羅陽為代表的飛機設計人員在殲-15的設計中,在相當程度上融入了自己的心血和創意,這當然不僅僅是“研仿也是需要時間的”,而是咱們在研仿改進的基礎上,讓殲-15的性能相比俄軍的蘇-33,還有了一定的提高:

比如,從昨天航空工業發布的微博、公布的數據上我們就可以看出,殲-15型艦載機的最大表速、最大升限等數據,相比原版的T-10K-3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

而殲-15的空重、使用空重、過載包線等數據,相比蘇-33型艦載機也有一定程度的優化;

更不用說,相比還是靠N001和SVP--24這種老式火控雷達、火控係統幹活的蘇-33,咱們的殲-15具備了使用PL-12實施中距攔射、使用精確製導炸彈和人在回路空對地導彈實施遠程精確打擊的能力。

作為殲-15艦載機工程總指揮的羅陽,於2012年在工作崗位上突發心肌梗死,因公殉職,享年51歲。

因此,總的來講,羅陽總師用生命托舉起來的“飛鯊”,盡管時間節點緊張、研發幾乎創下了各國艦載機研發的紀錄,但該機的性能站在2010年的角度來說,還是可圈可點的,起碼達到了典型第三代戰鬥機中期型的技術水準。

戰術性能:任務有限,基本夠用

不過,殲-15型艦載機的戰術性能,以2012年到2020年之間,中國海軍賦予航空母艦的主要戰術任務來說,其實也是夠用的。這十年間,中國海軍賦予航母艦載機部隊的任務是相對有限的:

其一就是完成航母艦載機“從無到有”的技術跨越,也就是首先搞清楚航母艦載機“長什麼樣”,單機、中隊、大隊再到整建製部隊在航空母艦上怎麼用,這一任務,殲-15艦載機遂行的很好;

其二則是遂行相對有限的戰術任務,畢竟受到航母本身性能的限製,中國海軍的兩艘航空母艦所能擔負的,其實也就是作為一個浮動的“前線機場”,向主要威脅軸向輸出防空攔截線的任務。這對於艦載機的多用途性能要求不高,對艦載機的超音速攔截與超視距攔射能力要求較高,這也都是殲-15的“強項”。

因此,殲-15型艦載機最近十餘年的運用,還是基本成功的。

性能短板:技術落後,任務單一

不過,“當下的成功”並不代表“未來的成功”,對於殲-15這樣一個在研發之初就講求“短平快”的項目來說更是如此:

美軍VFC-12中隊的“超級大黃蜂”戰鬥機,被塗成了中國海軍的殲-15型戰鬥機的塗裝,作為“假想敵”來模擬中國海軍航空兵的行為模式,來磨練其它中隊。

從性能上來講,殲-15咱們前麵說了,技術狀態和戰術性能,整體上隻相當於典型的第三代戰鬥機中、後期型號,最接近的應當是我空軍的殲-11B和殲-10A型戰鬥機,沒有相控陣雷達、沒有第四代綜合化航空電子係統、沒有第四代航空武器。這型飛機最類似的,應當是俄羅斯海軍裝備的米格-29K型戰鬥機,與其它兩種典型的第三代、三代半艦載機“陣風-M”和F/A-18E/F Block2相比,還有相當大的技術差距,在2021年的節點上,已經難以完成對抗以上機型的作戰使命。

而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殲-15型艦載機的可升級餘地又非常之大,畢竟,它的原版T-10K-3型艦載機,機體基本上沿用了蘇-27的成熟設計,甚至機體容積相比較蘇-27還有一定程度的提高。無論是從火控雷達與航電設備艙室,還是從航空發動機,甚至是從機身導發架來看,殲-15型艦載機的升級餘地,甚至比殲-11B型戰鬥機還要強,它的技術狀態升級到和殲-16旗鼓相當不存在一點難度。在這種情況下,不進行技術升級反而不正常。

殲-15SD型電子幹擾機(圖片來自互聯網)

而從未來中國海軍艦載機部隊遂行戰役、戰術任務的角度來看,伴隨著新一代航空母艦未來要加入現役,中國海軍航母打擊群、航母艦載機部隊將迅速脫離現有的基本戰術部隊性質,而升格成為擁有多種機型、可獨立遂行多種戰役戰術任務的高級戰術兵團。這意味著,殲-15型艦載機不僅需要承擔防空攔截任務,還需要承擔起組建空中戰鬥巡邏區域的任務,為艦載機部隊內的其它對地攻擊機型實施護航直掩,甚至殲-15型戰鬥機本身,就需要擔任諸如隨隊電子幹擾、戰役縱深點狀目標打擊、縱深遮斷或航空製海類任務。因此,從任務上來說,殲-15型艦載機的任務拓展也已經箭在弦上了。

殲-15的改進方向

性能上有需求,機體上有餘地,任務上也有需求,那麼,殲-15的未來之路將要如何走下去呢?大伊萬認為,從目前的情況看,殲-15型艦載機的未來之路,已經基本清晰,可以用兩句話來加以形容:在技術性能上提升到三代半戰鬥機的水平,在任務能力上向多任務平台拓展。

技術性能的升級

F/A-18E/F Block3

從技術性能的角度來看,在美國海軍的《艦載機聯隊2025》計劃中已經確定將沿用F/A-18E/F,並裝備Block3型的情況下,也在中國空軍正在大批量裝備殲-16、甚至殲-11某深度改進型可能複活的情況下,殲-15艦載機的深度技術改進已經是箭在弦上。

殲-11D型電子幹擾機(圖片來自互聯網)

得益於中國航空工業最近十餘年來的技術積澱,殲-15從現有的第三代戰鬥機水平,提升到三代半戰鬥機水平,幾乎所有的分係統均可以直接沿用現有的係統,比如大推力航空發動機、第四代航空電子與火控係統、有源相控陣火控雷達、機載電抗係統和先進航空武器等。隻要稍微費心,殲-15就可以輕鬆達到殲-16的技術水平,甚至不排除殲-11某深度改進型的機載設備會“優先”運用到殲-15的改進上,從而讓殲-15成為殲-11深度改進型的“精神續作”,讓殲-15具備對抗同類三代半艦載機的能力。

平台任務的拓展

從任務拓展的角度來說,可以分為兩個層次:

殲-15T型彈射驗證機(圖片來自互聯網)

一是“多平台拓展”,也就是以現有的殲-15機體為基礎,改進出不同的任務構型:比如現有的單座型,適合作為製空戰鬥機爭奪製空權,比如類似於殲-16的雙座型,適合遂行對麵攻擊和航空製海任務、甚至可以用於指揮無人機,比如類似於殲-16D的隨隊電子戰型,可以用於執行空中戰役中的隨隊電抗任務。這對於殲-15而言,改進也沒有太大的難題,畢竟機體平台的改進餘地夠大。

雙座型殲-15S

二是“戰術任務拓展”,當前的殲-15型艦載機正如我們所言,承擔的任務還是相對比較單一的,隻有簡單的防空攔截任務,對麵攻擊任務承擔的比例較少,反正中國海軍也不指望殲-15這麼一個機型去航空製海或對麵攻擊。

但在未來新一代的艦載機部隊中,殲-15承擔對麵、對海攻擊任務的比重,必將會得到進一步上升,這似乎並不意味著殲-15要攜帶大型反艦導彈,承擔海上戰役級的製海任務。但麵對未來海戰戰場上無處不在的無人艇、無人潛水器的威脅,靠戰術飛機攜帶小型戰術反艦導彈,在空中“順手”清除這些可能隨處可見的“水中地雷”,也將成為未來航母艦載機部隊的任務之一。

J-15 和FC-31 聯合作戰想象圖

(圖源:微博用戶Love_swifty)

同時,這還沒算殲-15的某些特殊改進型,可能會承擔起指揮艦載無人機,遂行對地攻擊和無人機空戰的任務呢。因此,殲-15型艦載機未來的任務拓展,將和它的“性能拓展”、“平台拓展”一樣,共同塑造中國海軍航母艦載機部隊的作戰樣式。

總之,雖然研發之初“短平快”,但殲-15的性能可一點也不含糊,未來殲-15的性能必將更加優良,必將會成為和F-14型艦載機齊名的一代名機,讓我們共同期待殲-15的下一個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