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噸級大艦攜帶水上飛機的作戰模式,還有沒有複活的可能?

 

飛機發明不久就趕上了一戰,到一戰後期飛機的轟炸和偵查作用就已經被各軍事大國所承認和重視。而在海軍方麵,一戰後在大型艦艇上,同時配備水上飛機也開始成為當時的潮流。不單純是數萬噸級和萬噸級的戰列艦和巡洋艦配備水上飛機,即使當時三四千噸的輕型巡洋艦也會配備水上飛機。畢竟當時的驅逐艦才普遍一千多噸。超過3000噸就算輕型巡洋艦了。和今天的3000噸級,仍然算中型護衛艦有很大的差異。大型艦艇配備水上飛機的好處顯而易見。首先當時的螺旋槳水上飛機的飛行半徑普遍已經超過了200公裏甚至是300公裏以上。大大超過當時大口徑艦炮普遍隻有三四十公裏的射程。水上飛機除了可以掛載炸彈奇襲艦炮射擊距離之外的對手外,最大的用途還是進行大範圍的海上偵查。

以空中的廣闊視角和大半徑的偵查獲取大量情報,來數十倍地擴大水麵大艦的戰場態勢感知能力。讓釋放水上飛機的大艦對整個戰區都有一定的了解。這樣就等於開著地圖作戰,可以形成先知先覺的部分優勢。因為要大範圍的偵查戰場海區的整體情況,在航程半徑有限的情況下,僅僅釋放一架水上飛機是不夠的。於是大部分配備水上飛機的戰列艦或者有艦隊專職偵查任務的巡洋艦,都會攜帶至少4架水上飛機。可對多個方向進行偵查;或者對某個重點方向形成不間斷的持續偵查和信息更新。至少4架水上偵查飛機的配置,倒是與當今的大型正規航母,配備至少4架艦載預警指揮機的模式非常相似。而當時的大艦配備水上飛機,也有2種釋放和回收模式。第一種,就是釋放和回收都在水中進行。

釋放前先用艦上吊車把飛機和駕駛員一起吊放到海麵上,然後飛機從海麵上發動,加速起飛,完成任務後再落到本艦附近;再用吊車吊上去。第二種是從艦上直接起飛。一般有小型彈射器助力;完成任務後落回海麵再吊起。這種模式最大的好處就是起飛適應海況的範圍大得多;如果不是海上有特別的大風浪都會起飛。而且這種模式和正規航母的區別,僅僅是沒有回收甲板。二戰以前的戰列艦和巡洋艦裝備水上飛機和彈射起飛短軌道的比例已經不低。而其中有個別甚至屬於專職的水上飛機載艦。在艦隊中有僅次於當時正規航母的、很高的戰術地位。比如四島舊海軍的利根級重巡洋艦,已經最多可以搭載6架水上飛機。平時使用時多攜帶5架,瀚海狼山(匈奴狼山)認為,這已經屬於專職的艦隊水上飛機偵查艦。1942年6月,利根級兩艦參加了中途島戰役。兩艦負責各派出2架偵察機搜尋美方艦隊。

當時“利根”號剛彈射出1架水上飛機後,彈射器就發生了故障。等“利根”號修好彈射器,已經遲了半個小時才將第4號偵察機彈射出去。剛好“利根”號負責偵察的海麵是由3艘航空母艦為主力的美軍艦隊所在區域。如果彈射器正常,那麼中途島海戰的勝負可能就更複雜了。那麼這種大型艦艇攜帶水上飛機的模式。在淘汰多年後,到今天還有沒有複活的意義?現在看來,不是每個國家都配得起航母;即使有航母裝備的海軍,也不是每個艦隊都有航母和兩攻。而現在的艦載直升機又普遍速度慢飛行高度低,並不適合對大範圍海區的實時偵查監控任務。就算不複活有人的水上偵察機。但如果可以彈射起飛和水上回收大型的無人艦載偵察機。仍然是不錯的實戰模式。這方麵2大國海軍已經走在了全球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