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中不能打已經跳傘的飛行員,為什麼呢?

 

20世紀初最大的發明之一就是飛機的誕生,1902年萊特兄弟終於試飛成功世界上第一架飛機。這是交通領域,同時也是戰爭中的一次重要的革命。最初戰爭並沒有應用到戰爭,主要是用在交通、表演、競賽等方麵。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飛機才被派上了戰場上,最開始是用於偵查,後來又攜帶炸藥上天。最終在戰爭的催化之下演變出了許多不同的飛機種類。

隨著飛機的普及以及飛機運用到戰爭中,越來越多的飛行員也被培養了出來。近代以來這些飛行員在戰爭中和交通中的作用非常大。而且培養一個飛行員是需要很大的成本的,所以國家對飛行員也是很珍惜的。在現代戰爭中,空戰是戰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戰爭中是不能打跳傘的飛行員的。那這是為什麼呢?飛行員作為戰士上戰場在跳傘的時候不是更容易打嗎?

其實這是有國際約束規定的。1977年製定了日內瓦公約附加議定書中規定了約束對棄機飛行員的射擊行為。這一規定也很好的保留了飛行員的尊嚴。在這項法律規定出來之前,其實飛行員被射擊的例子也不多,這是因為在各個國家形成了不能射擊棄機飛行員的約定俗成的規定。其實我們也能想象得到為什麼會形成這樣的規定,並且得到世界各國的遵守。

舉一個例子,在二戰中,英國著名的王牌飛行員道格拉斯·巴德爾所駕駛的飛機就被德軍擊落,並被俘虜。當時的德軍空軍司令阿道夫.加蘭德並沒有加害巴德爾,反而熱情的款待了他,從此他倆成為很好的朋友,一直保持著友誼。但是有的日軍就算知道棄機飛行員不會被射殺,處於所謂的“武士道”精神,他們還是會采取身上自殺式的方式跳傘。

對於棄機的飛行員在很大程度上就失去了他們在戰爭中的價值,是沒有什麼抵抗力和戰鬥力的。就算是射殺也隻是浪費一顆子彈而已。因此,根本沒有必要去射殺這些棄機的飛行員。對於投降的士兵,屬於非武裝人員,聯合國有著嚴格的規定是不允許射殺的。而且就戰爭策略而言,活捉一個敵國的飛行員比一個死亡的飛行員更有實際價值,根本沒有必要射殺。

還有就是每個國家的飛行員培養都是特別困難的,飛行員需要有高超的飛行技術和經驗。每個國家都十分珍惜本國的飛行員,由此及彼對於敵軍的飛行員也是十分珍惜的。因此,都“不舍得”射殺那些飛行員,國際公約為減少交戰雙方損失,也規定不允許射殺跳傘後不進行抵抗的飛行員。在一定程度上,這一公約是有利於世界和平的,減少了國家之間的矛盾。但是如果這個世界上沒有戰爭,那麼也不需要這些規定了,維護世界和平是每個國家應盡的義務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