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動力並非唯一選擇?常規航母+電磁彈射,真的就要落後於美國嗎

 進入21世紀以來,不知不覺間,一些有航母國家似乎正在逐步推進著各自的下一代航空母艦項目。現代航母使用經驗最豐富的美國,推出了集萬千新技術於一身的福特級核航母;第一個推出真正意義的航空母艦的國家英國,服役了兩艘伊麗莎白女王級航母;法國為了取代替換的“戴高樂”號航母,發展出了PANG核動力航母計劃,關鍵零部件已經開工。

或許是因為對叱吒大洋的美國海軍感到羨慕和敬畏,在航空母艦一事上,很多人都“瘋狂”地推崇大噸位核動力航母,認為核動力就是“高大上”的代名詞。甚至早年間,電磁彈射技術剛剛興起之時,不少人都堅信尖端的電磁彈射技術隻有同樣“頂尖”的核反應堆才能支持。可惜的是,盡管常規動力也能有效運用電磁彈射器一事,早已在理論上被多次驗證可行,但至今卻依舊有人“固執己見”……

從功率角度來說,美國核航母的動力功率並不比常規航母大,尼米茲級的輸出功率甚至要比小鷹級常規動力航母小一些。其之所以抱著核動力航母不撒手,原因是多方麵的,或許我們應該從更大和更全麵的角度來看待此事。

與常規動力艦艇相比,核動力戰艦的最明顯的優勢就是擁有近乎無限的續航力。二戰結束後,美國擁有最多的海外利益,乃至追求稱霸世界,故對身為戰略武器的航空母艦采用核動力,這確實說得通。但更重要的一點是,在極度瘋狂的冷戰年代,核大戰的危機始終籠罩著全世界,而核戰爭一旦開打,就是徹底的毀滅級別,北約和華約都將傾盡全力地把核武器扔到對方的土地上。

換句話說,若航母編隊離港後,美國本土遭到核毀滅,那編隊就等於失去了維護補給基地。此時,核動力艦艇的先天優越性就體現出來了,即起碼在動力方麵不用發愁,可以堅持更長久的機動作戰。為了這個目標,美國海軍一度曾探索發展一支“全核艦隊”,不僅是航空母艦,包括巡洋艦和驅逐艦等艦種在內,都將采用核動力。

隻不過,國際油價的變化和反應堆的全壽命成本讓美國認識到,核動力艦艇其實並不比常規動力艦艇省錢。而且為了“照看”反應堆,就必須安排諸多額外人手,龐大的航母姑且有足夠空間提供更多艦員鋪位,但在噸位和空間有限的巡洋艦和驅逐艦上,就會出現鋪位麵積減縮乃至不夠用的現象,這是人機工程學的倒退。因此時至今日,美國的水麵艦艇中,依舊隻有航空母艦使用核動力,而其他艦艇則均采用常規動力。

而從產業、技術和人才的角度來說,無論是美國還是法國,均已對核動力航母產生了一種慣性。要知道,航空母艦是人類有史以來打造過的體積最大且技術最複雜的武器,是典型的集合了人力密集與技術密集為一身的產物,對一個國家的工業、經濟、科技、人力資源等領域都有著極大的影響。

美國和法國在艦用核動力係統領域,已經形成了某些路徑依賴。貿然用常規動力取代核動力,不僅會對航母本身的內部設計和布局構成影響,更會對相關的經濟、產業和人才布局形成衝擊,導致相關產業的技術停滯、萎縮和人才流失。

另外,在上世紀的冷戰時期,受製於衛星、通訊和電子等領域的技術限製,天基偵察監視係統還很不完善,想要在茫茫大洋上長期且準確地追蹤定位敵方航母戰鬥群,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各國仍大量依賴於偵察機一類的航空偵察手段。因此,航母往往可以在夜色或惡劣氣象條件的掩護下,快速機動奔襲十幾個小時,轉移到數百公裏外的海域,擺脫對手的空中監視,核動力確實能讓航母長時間維持最高航速。

不過現在,包括航空、水麵、水下、陸基和天基等平台的偵察監視手段愈發完善,艦艇航速與單位時間內的移動距離,已經並非會讓所有國家都束手無策。以30節的最高航速為例,10小時的航程也不過約550公裏,亞音速飛行的噴氣式戰機用不了一小時就能追上,更何況超音速反艦導彈呢?

當然,對於美國海軍來說,其目的是“製霸全球海域”。假想敵既包括軍力強悍的大國,也包括那些比較“好欺負”的弱國和小國,要求航母具備長時間的高航速能力,還是有一定的實際意義的。

另外,還有一個不容忽視的點在於,核反應堆本身就是個可能傷及自身的危險因素。世界上沒有刺不穿的盾,也沒有擋不住的矛,這是一個樸素的真理,放到核動力航母身上也是如此。一旦核航母在戰時受損並傷及反應堆,核爆炸或許可以避免,但放射性物質泄漏卻是一個難以處理的麻煩事。換句話說,航母本身就會成為一個巨大的“核髒彈”。

更重要的是,隨著高超音速武器和反艦彈道導彈等新一代反艦手段的出現,航母編隊的自衛壓力越來越大,尤其是俯衝攻擊的反艦導道導彈,一旦命中即可刺穿多層甲板,很容易重創航母。如果反應堆受損並出現核泄漏,但航母其他係統尚且完整,並維持住了航行能力,那是否要把這艘不斷泄漏放射性物質的巨艦開回港口維修呢?這顯然是一個艱難的抉擇。

綜上所述,美國和法國的新一代航母均延續了核動力傳統,並非僅僅是對性能的追求,也有很大的慣性因素在內,況且今天的核航母正在遭到越來越多的挑戰。從這個角度來說,常規動力+電磁彈射的配置,未必就是落後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