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限將至」,TikTok第四次把美國政府告上法庭!但美國「已讀不回」

 今年8月,美國現任總統特朗普大筆一揮——11月12日,TikTok將被"永久關停"。

然而,大限將至,還在大選計票泥潭裡掙扎的特朗普團隊,似乎"忘記"了這一禁令,除了財政部之外,其他部門清一色"沉默"了。

但顯然,TikTok並沒有辦法忘記這些。當地時間昨日,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獲悉,TikTok再度向美國法院提起訴訟。這似乎是在提醒美國政府"給個說法"。

特朗普再度被告上法庭?

"由於總統令生效期限將近,且沒有獲得延期執行,TikTok不得不向法院上訴,以保護公司及員工的合法權益。"

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從位元組跳動處了解到,當地時間11月10日,TikTok在美國哥倫比亞特區的上訴法院提起訴訟,申請法院叫停美國總統特朗普8月14日頒發的總統令。

今年8月,特朗普曾簽署總統行政令,要求TikTok必須在90天內完成交易。否則將關停TikTok。當地時間9月27日,就在"封殺令"即將生效前的4小時,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區法院做出裁決,暫緩實施美國政府關於將TikTok從美國移動應用商店下架的行政命令。

雖然,目前TikTok並沒有從美國的應用商店下架。但根據這份總統令,11月12日,TikTok將無法使用美國的伺服器,也就是說那天之後,美國用戶將無法正常使用TikTok。

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了解到,在TikTok提起的本次訴訟中,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以下簡稱"CFIUS")、美國總統特朗普、美國財政部長姆努欽和美國總檢察長巴爾成為了共同被告。

TikTok在起訴書中表示,在與甲骨文、沃爾瑪達成的初步協議被美國政府擱置後,TikTok還提交了一份新的美國代運營方案。這個代運營方案能夠解決美國政府針對用戶數據安全與平台內容的全部顧慮,但被美國方面否決。

TikTok聲明稱,總統令存在越權,因為該命令試圖強制剝離位元組跳動獨立開發的資產,這部分資產與此前收購Musical.ly的交易無關。

起訴書公布的信息顯示,目前仍在TikTok或位元組跳動工作的Musical.ly美國前員工只有6人,TikTok美國9800萬月活用戶中,只有320萬在交易前開設Musical.ly賬戶,強迫剝離這部分以外的資產屬於嚴重越權。

第四起訴訟,依舊是背水一戰?

這已經是TikTok方面針對美國政府發起的第四起訴訟。此前,TikTok公司、員工及其平台創作者已經三次起訴美國政府,而在9月27日及10月30日,先後有兩位美國法官叫停了特朗普的這道禁令。

根據這兩位法官的臨時禁止令,在法庭審理此案期間,美國商務部不得執行禁止向TikTok在美業務提供數據儲存、內容輸送和其它技術交易的禁令。而這將在法律層面上,暫時避免TikTok在11月12日被徹底關停。

不過,美國法院的禁止令並非"免死金牌"。根據美國法律,美國政府有權選擇上訴。如果上訴成功,臨時禁止令也將失效,TikTok依舊要面臨被關停的風險。

因此,出於保護公司和員工利益的原則,TikTok繼續和美國政府對簿公堂既是無奈也是必要的舉措。但業內人士同時分析稱,TikTok起訴CFIUS一案難度大,勝算也並不高。

據悉,由於美國法律規定,基於國家安全理由的CFIUS決定一般不受法院的司法審查管轄,因此少有商業公司發起直接挑戰。事實上,在整個CFIUS審查歷史上,其數百個案例中,只有同樣來自中國的三一重工曾嘗試通過法院起訴的方式,挑戰CFIUS決定。

最終,三一重工起訴成功,奧巴馬政府敗訴。但是三一重工依舊剝離了其美國業務才與CFIUS達成了和解。

美國政府"已讀不回"?

事實上,在特朗普的總統行政令生效後,TikTok方面先後交出了多種"重組"方案。但相關方案不是被否決,就是被擱置。直到行政令被法院叫停前,關於TikTok剝離的方案始終沒有一個確切的定論。

當地時間昨日,美國財政部發言人莫妮卡·克勞利(Monica Crowley)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財政部仍專註於解決因位元組跳動收購Musical.ly而引起的"國家安全風險"。聲明稱,"我們已經向位元組跳動清楚表明了解決這一問題所需的必要步驟。"

但財政部已是唯一正面回應此事的美國政府部門。連日來,忙著打大選"嘴仗"的特朗普政府似乎已經"忘記"了他們親自定下的大限之日。包括特朗普本人,美國商務部、司法部在內的政府機構對於TikTok公司、員工、創作者的訴求,選擇了"已讀不回"。

對於美方封禁TikTok的問題,中國外交部曾多次做出回應。

華春瑩表示,美方在拿不出任何真憑實據的情況下,泛化國家安全概念,濫用國家力量,對特定中國企業進行各種不光彩的打壓,向世人展示了什麼叫赤裸裸的霸凌行徑。美國國內也有人把美方行為叫做"數字炮艦"政策。時代不同了,現在的中國有能力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堅決維護中國企業的合法正當權益。

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指出,我們不對企業的具體商業行為發表評論。作為原則,我願意重申,中方敦促美方尊重市場經濟和公平競爭原則,遵守國際經貿規則,停止將正常經貿合作政治化,為外國企業在美投資經營提供開放、公平、公正、非歧視的營商環境。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